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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党员提供《流动党员活动证》的通知

日期:2023.03.02来源:

各子公司、分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以及公司注册地庐江县盛桥镇党委的要求,结合公司管理实际,现将公司员工中的流动党员需要办理党员活动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公司已办理入职手续的党员员工,均须到原单位党组织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注明党费缴纳时间。

      二、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过程中,要向原单位说明的情况是:安徽省华盛园林工程公司鉴于员工中流动党员人数较多,现已成立流动党员党总支,由庐江县盛桥镇党委和公司总部所在地合肥高新区管委会企业党委实行共同管理。

      三、为了做好流动党员党总支的组织建设工作,本次集中向公司党总支提供的《流动党员活动证》截止期限为:2013年10月10日。请各位流动党员抓紧办理此事。

      四、今后凡新进公司的党员员工,均须比照办理,不再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中共安徽省华盛园林工程公司总支部委员会

二0一三年九月十日

抄报:高新区企业党委,庐江盛桥镇党委。

(编辑:admin)